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 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 办水保[2018]133号)要求,于2018年12月14日组织召开了辽宁国电朝阳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为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3日。
权利告知:自公示起任何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
通讯地址: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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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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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辽宁国电朝阳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辽宁国电朝阳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3:辽宁国电朝阳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