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家能源集团国电电力和禹公司与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光伏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明确和禹公司为桓仁县区域开发光伏项目的唯一单位,为企业后续光伏开发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自新能源相关工作开展以来,和禹公司迅速成立了桓仁、宽甸等四个新能源项目推进组开展新能源工作,将发展目标瞄准桓仁县境内的光伏资源开发,制定了《和禹公司光伏项目建设方案》和《和禹公司光伏项目开发意向》,其中《和禹公司光伏项目开发意向》详细介绍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发光伏资源的优势及开发思路,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认可和大力支持。
协议签署后,和禹公司着力协助地方政府共同对光伏数据资源进行实地踏勘,制定县域内可开发光伏项目整体规划,有序推进开发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