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办环评函【2017】1367号文、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内环办【2017】349号文精神内,于2017年11月30日组织召开了扎尼河露天矿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部分验收会议。为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29日。
权利告知:自公示起任何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021122
联系人:杨继国
电 话:13948081747
附件:扎尼河露天矿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部分验收情况表